关于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改革

更新时间 2016年10月18日

  加快推进普通高校招生分类考试改革,健全与普通高考相对分开、符合职业教育特征的高职(专科)院校考试招生制度,是这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一个重大举措。高等职业教育担负着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任务,因此在考试招生中要更加注重对学生职业倾向和职业技能的考核。实行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将高职院校的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既有利于高职院校按照职业教育的规律选拔和培养技能型人才,同时也有利于一部分学生尽早地选择适合自己的职业教育,从而减轻高考的备考负担。

  根据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的不同情况,我省规定: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2020年前,作为过渡期,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均由高职院校按照省教育厅的统一要求自行组织;2021年起,文化成绩使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原始成绩,职业技能成绩使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通用技术、信息技术原始成绩。这里需要强调的是,通过高职提前招生,已正式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统一高考招生。同时,保留学生通过参加统一高考进入高职院校的通道。中职学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参加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参考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文化基础测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职业技能测试由省教育厅制定统一标准,各招生院校具体负责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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